问题 | 通报批评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
释义 | 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具有行政性、处分性、制裁性。与警告相比,通报批评适用于违法的法人或组织,损害荣誉或信誉,通过公开公布造成更大影响,处罚程度较重。 法律分析 一、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吗 通报批评是属于行政处罚处分。通报批评实际上是由“通报”与“批评”两个概念复合而成的。“通报”是指上级机关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下级机关或本机关内部职工。而“批评”是指对缺点和错误所提出的意见,目的是希望对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报批评具备行政处罚构成的基本要件。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处分性、制裁性。而通报批评是由行政主体针对具体的当事人作出,是其行政职权运行的体现,具备行政性。通报批评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一种处分,是通过公布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而损害其声誉,具有处分性;最重要是通报批评以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存在为前提,是对违法当事人的一种惩戒,具有行政制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二、通报批评与警告区别 (一)警告处罚适用范围广泛,既可适用于自然人,也可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通报批评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形式则只适用于违法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适用于自然人。 (二)处罚内容不同,即损害的权益不同。警告主要是对被处罚人在精神上造成一定损害,而通报批评则是对被处罚人的荣誉或者信誉造成损害。 (三)形式不同。二者虽然都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但通报批评则是通过报刊或政府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布的,造成的影响大;警告则只是以警告处罚书的形式下达给本人或只在很小的范围内使人知晓。 (四)处罚程度不同。通报批评由于其造成影响的范围广,因而其处罚程度比警告处罚重。 结语 通报批评与警告是行政处罚中的两种形式,虽然二者都是以书面形式表示,但在适用范围、损害权益、形式和处罚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通报批评适用于违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公开公布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对被处罚对象的荣誉或信誉造成损害,处罚程度较重。而警告则适用范围广泛,可以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在精神上对被处罚人造成一定损害,处罚程度较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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