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要求KTV赔偿,KTV作为娱乐场所,对前往消费的顾客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顾客一般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KTV内一般灯光较为昏暗; 顾客在行走时应知道要注意安全,故顾客对自己的摔伤亦负有一定责任。因此,KTV与顾客均对顾客摔伤负有一定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