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货币支付 货币支付是受让股权最常见、最简单的支付方式。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当计价本位币与支付货币不一致时,需要注意汇率变动可能给交易一方带来的风险。 2、股权支付 股权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股权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股权的对价,这种支付方式更具有重组的意义,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并没有退出投资,只是将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让与了并购企业。 3、债权支付 债权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债权资产向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债权支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销,另一种是债权作价支付。 4、其他资产支付 其他资产支付是指并购企业用上述三种资产以外的资产向出让股权的目标企业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其他资产支付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支付、有形资产支付和知识产权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