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环保管理制度主要有八项,具体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由于环境管理的内容涉及土壤、水、大气、生物等各种环境因素,环境管理的领域涉及经济、社会、政治、自然、科学技术等方面,环境管理的范围涉及国家的各个部门,所以环境管理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