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寻求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会见必须当面进行。因此,律师会见可以进行视频会议形式,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保证视频会议的双方都能正常通话和听到对方的声音;二、视频会议过程需要保密和安全;三、视频会议需要有主持人或者监视人在场。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依法可以会见被告人、被害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服务。”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并代表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中律师参与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律师会见被告人、被害人可以采取非当面会见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保证通话清晰、保密安全,有主持人或监视人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