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老婆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
释义 | 老婆有精神病能离婚。丈夫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的,且老婆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丈夫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良好的,当事人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一、父母提出离婚子女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决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孩子是否同意没有关系。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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