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结婚证原件就有两种情况,一是结婚证丢失或者被撕毁了;二是结婚证被对方扣押了,自己拿不到;如果第一种情况的话,就去重新补办一个结婚证或者去民政局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就可以根据该证明去法院起诉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一般的解决方案就是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制婚姻登记档案,拿到了该复印件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七项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