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与侵权竞合时,怎么适用 |
释义 | 工伤与侵权竞争可获得双倍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获得双重赔偿。我国法律不禁止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救济方式;法律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侵权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得要求劳动者在申请保险待遇前向侵权人索赔;工伤保险和第三人侵权是同一法律事实中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不得双重赔偿吗 不是。1、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 2、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 (2)必须是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工伤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要是因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即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此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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