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
释义 | 住房转让政策: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免费;契税按产价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夫妻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离婚时变更房产权属应征收契税;房屋登记费用为80元,工本费20元。 法律分析 首先,有关政策表明,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其次,关于税费,契税按产价2%计算;印花税按产价0.05%计算。对于契税而言,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则不征收契税。如果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发生权属变化,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第三,办理房屋登记费用为80元,工本费为20元。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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