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变更通常存在两种情况。第1种情况是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如果变更抚养权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也会准许双方的协议。第2种情况是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那么这种情况下要具有法定的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伤残或者是患有其他严重的疾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甚至殴打,打骂子女的;(3)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另外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如果孩子想要跟随另外一方生活,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当充分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