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契税减免政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房屋交付使用一年之内缴纳房屋契税,然后办理房产证,房屋交付之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要交纳滞纳金。 具体如下: 1、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购房者将契税交给开发商,开发商统一交给房管局,然后统一办理房产证,这样就不需要购房者自己办理; 2、购买首套房的刚需购房者,依然可以享受到1%到2%的契税优惠; 3、赠予过户的话,税务机关将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一般按照3%契税税率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