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是怎么区分的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区分如下: 1、第一套首付一般为30%。 2、第二套一般首付比例、贷款利息上浮10%。 3、第三套不放贷。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缴存一年以上;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不良债务; 5、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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