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前四项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其他的是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而财产权可以转让。财产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著作权包含2部分人身权财产权人身权不得转让,财产权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人生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演绎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