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不合理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仲裁条款的,可以向载明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