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
释义 | 法庭陈述要事先准备,原告应强调感情破裂并提供证据,被告应强调感情尚可并讲道理。辩论时要专注听对方观点,记录不对之处,并有条理地反驳。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要有自己的思路,避免陷阱。 法律分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法庭辩论策略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可以采用多种策略来进行法庭辩论。首先,律师可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包括财务记录、通信记录和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客户的主张。其次,律师可以运用法律原则和先例来解释和支持客户的权益。此外,律师还可以运用口才和辩论技巧,如提问、反驳和陈述,以说服法官和陪审团。另外,律师还可以考虑采用调解或谈判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庭辩论。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中的法庭辩论策略包括收集证据、运用法律原则、运用口才和辩论技巧,以及考虑非诉讼解决方式。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的辩论策略是至关重要的。律师应该在案情陈述中充分准备,以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清晰地表达当事人的立场。作为原告,要突出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被告,要围绕夫妻感情尚可的中心,以事实和理性进行陈述。在辩论阶段,律师应该专注聆听对方陈述,记录不正确之处,并有条理地反驳。同时,律师还可以考虑采用调解或谈判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中的辩论策略应包括准备充分、围绕主张陈述、聚焦事实和理性、记录对方不正确之处,并考虑非诉讼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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