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居住权如何过户,居住权人有哪些 |
释义 | 居住权无法转让、继承,也不能过户。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可以修缮、维护,并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居住权人有义务保管房屋、承担费用,并不得设定抵押或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受买卖房屋的影响。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如何过户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的,所以居住权只能居住权人享有,居住权不能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 权利义务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所以居住权只能由居住权人享有,居住权不能过户。 买卖房屋的,在居住权内,不影响居住权人的居住权。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得过户。居住权是居住权人独享的权利,不能被他人取代。同时,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也不得出租。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和相关附属权益,但使用范围必须限于居住目的。居住权人还有义务保管房屋、承担维修费用等。在买卖房屋时,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不受影响。综上所述,居住权具有一定的限制和义务,但在居住期满时,居住权人有义务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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