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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资房能上市买卖吗?
释义
    按照法律的规定,某个物品能不能上市买卖,主要看的是两个条件:第一,转让物品的人是不是有权转让物品,也就是说,转让人必须具有物品的所有权;第二,转让的物品是不是法律禁止转让的对社会有危害的物品,也就是说,法律禁止转让的物品是不能转让的。
    因此,集资房能不能上市买卖,也取决于上述两个方面:
    (1)集资房不是法律禁止转让的物品。一般来说,法律禁止转让的物品都是对社会有危害的,比如毒品、枪支等等。集资房是用于日常居住的,不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物品。
    (2)集资房的转让人必须享有集资房的产权。产权就是所有权,从法律角度来说,拥有物品的所有权的人才能处分物品,没有所有权就不能转让物品。因此,集资房的转让人必须享有集资房的产权时才能转让。
    综上说书,集资房是可以上市买卖的。但是,集资房上市买卖是有条件的。
    一、用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实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
    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股东取得股东是以牺牲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将其持有的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为代价的;
    因此,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财产必须具备产权的可转让性,使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由公司对该出资财产独立享有所有权。
    3、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有益性指该出资的实物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带来实际利用价值。
    在我国公司登记实务中,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对有益性做了严格的规定,如《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4条规定,股东以实物折价入股的;
    其出资应当是能够作为资本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设备设施、机器、仓库、运输工具以及的生产资料。
    股东以不能用于所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品出资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实物必须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
    因此,与公司营业无关紧要之物一般不宜用来出资。
    4、该实物上未设担保。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即实物作价入股后,依照《公司法》规定具有不可抽回的性质,应当由公司支配。因此,设立担保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二、单位集资房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情况
    单位集资房使用权转让有下列情况:
    1、员工不全额集资,只是部分集资,则不能转让;
    2、员工全额集资的,以后可以办理100%的产权,领取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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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