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话通知是否构成自首 |
释义 | 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构成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问:构成自首怎么处罚?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电话传唤是否构成自首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构成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问:构成自首怎么处罚?答: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通知到案是否属于自首 如果满足如实供述的条件,也属于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问:属于自首的情形有哪些?答:1、《刑法》上的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刑法》上的特别自首、准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拘留通知书可以电话通知吗 拘留通知书可以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以什么方式通知,所以电话通知也是可以的,但是在实践中,一般都是以书面的方式进行通知。 辩解是否构成自首 辩解也是可能构成自首的。只要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不隐瞒、扭曲认定其犯罪目的的事实,虽然对犯罪目的进行辩解,但仍应认定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自首,这也符合自首制度设立的目的。问:构成自首的条件有哪些?答:构成自首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主动投案。2.投案后,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能以自首论。 公安传唤是否构成自首 公安传唤后,犯罪嫌疑人持传唤证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一般可以构成自首。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问:构成自首如何处罚?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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