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 受理,社保局窗口对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会退回材料并告知一次性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审核 审核,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条件符合材料齐全准予办结 办结,待遇支付 二、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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