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没满一岁给谁 |
释义 |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一方生活。因此,孩子不满一岁的情况下,父母双方离婚的,通常孩子应当跟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患有重病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如果父母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跟随父亲生活,父母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执行。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父亲,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母亲发现父亲不尽抚养义务,孩子跟随父亲生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则母亲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男女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男女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原则是: 1、夫妻离婚,哺乳期的孩子应当按照母亲抚养的原则,父亲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双方约定的金额每月支付抚养费; 2、二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也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允许; 3、两岁至八岁的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4、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 二、子女抚养权利怎么判 如果孩子不是哺乳期的,法院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能健康成长,则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的,一般判给母亲,除非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的,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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