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职人员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机遇
释义
    法律分析: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三条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