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就毫无影响。如果当时派出所对你作了行政处罚,是会记录在案的。公司调档案时会加以说明,如果只是询问,就没有记录。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可以说明特殊情况不去。如果是当事人身份,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