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和隐私等权利。自然人有权保护生命健康、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以及保护肖像不受侮辱。禁止侵害自然人和法人的名誉和信用,以及侵犯自然人的隐私权。法人也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这些权利保护了个人和法人的各种利益。 法律分析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一般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及法律责任 民法典中一般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及法律责任涉及个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的保护范围涵盖了个人的身份、形象、声誉和私密领域。民法典规定,任何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个人名誉、泄露个人隐私、未经授权使用个人肖像等。对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违反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权益。 结语 个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保护是民法典中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这些权利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方面。民法典规定,任何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同时,法律也对违反一般人格权的行为予以制裁,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权益。通过这些法律保护,我们可以维护个人的尊严和权益,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肖像权第一千零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肖像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肖像权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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