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违反人民调解协议怎么办 《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违反人民调解协议的行为明确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相反,《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人民调解协议的拘束力是比较差的,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程序有时间限制,目的就在于及时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此时的调解协议就具有了强制执行力,是不允许反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