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禁止私自携带档案出境如下:属于国家所有档案、下列规定的档案和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带出境。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对于因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档案严重损坏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措施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必要时可以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