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检验和鉴定等情形发生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实有可能在一个月内做不出责任认定; 2、如果公安机关违反规定,迟迟不做出责任认定,可以向上一级的部门或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