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申请所需材料以及许可办理的基本条件和形式,并指出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良好的道德记录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或活动范围。许可办理形式包括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和快递申请。 法律分析 一、关于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申请所需材料,请提供以下文件: 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3. 民事责任能力证明,如户口本、护照等; 4.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的基本条件是: 1. 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熟练操作爆破设备,具备处理爆破作业的安全知识; 3.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道德记录,无重大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记录; 4. 申请人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或活动范围,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实施。 三、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四、相关法律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3.4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拓展延伸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分为单位许可和个人许可。单位需要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而个人需要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此,按标题所述的基本条件,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需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结语 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民事责任能力证明和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良好的道德记录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或活动范围。许可办理形式包括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和快递申请。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申请人需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07-29)\t第三十四条\t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07-29)\t第四十八条\t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一)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三)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 爆破作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07-29)\t第三十六条\t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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