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3、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