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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处罚法罚款如何交
释义
    法律分析:对于依法应当予以罚款处罚的,必须从严控制。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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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