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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向学生收保护费是行政处罚吗?
释义
    法律分析:向学生收取保护费是一种非法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对学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敲诈勒索行为,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利用学科教学、选课安排、班级管理等方式收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费用,不得违规变相收费。”
    综上所述,向学生收取保护费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同时,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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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