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还债,还诱导我借网贷1万元,共计16600元还在每月网贷1000元,我还帮了4个月, |
释义 | 法律分析: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上个月借了一笔私人贷款,实际上借了4万元到31000元,利息很高,每月还8040元,还6个月。这笔贷款是高利贷吗? 高利贷是指民间借款人所借贷利率一般由其和贷款人双方协商进行确定的,双方协商的借贷利率一般不可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诉利率规定标准的,则应该界定为是高利借贷的行为。关于贷款利息的利率一般分为保护区、自然区和无效区三个区;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如果未超过24%的,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须还;2、如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的,但没有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反对,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要不回;3、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支持,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月中旬,别人向我借了1000元,说月底还,不但不还口出狂言,侮辱我 法律分析:辱骂欠款人属于违法行为,欠债应当及时归还,不能及时归还,应当与债权人争取协商确定较为合理的偿还方式以及期限。辱骂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贷1000元三天利息600还不用还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用去还。应注意的是,网贷利息中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可以不还,但本金与法定利息应当偿还。借款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网贷1000元三天利息600还不用还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用去还。应注意的是,网贷利息中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可以不还,但本金与法定利息应当偿还。借款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我借了网贷,还有小额贷款,现在还不了 网贷实在还不了的,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而网贷的催收方式包括:1、网贷平台会派人不停的向债务人催要贷款。2、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3、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可依法执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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