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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去哪里立遗嘱
释义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订立地点和形式要求,以及遗嘱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和指定继承人的规定。同时指出,法院不能强制执行遗嘱中指定的遗产用于偿还债务,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时,其遗产继承人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并清偿债务。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此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
    法律分析
    遗嘱的订立地点可以在家中进行,但不同的遗嘱形式会有不同的订立要求。在公证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需要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法院强制执行遗产吗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能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父母遗产必须用来还债吗
    是的,继承人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规定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顺序是指在遗嘱中规定的遗产继承人的顺序,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遗嘱中没有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遗嘱继承顺序在法律规定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继承人的顺序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遗嘱中没有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顺序也可以通过遗嘱中的具体规定来调整。比如,遗嘱中可以规定某些遗产只由遗嘱继承人中的某些人继承,而其他遗嘱继承人则无权继承。
    遗嘱继承顺序是法律规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遗产的继承和分配。遗嘱中的继承顺序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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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