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外影响是否会导致陪审团的决定无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可能导致陪审团的决定无效,但具体情况需考虑。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陪审员参加审判前,应当接受人民法院进行的教育和辅导;对经审判长认为需要辅导的陪审员,人民法院可以安排专人进行辅导。陪审员不得接受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客、馈赠等表示,不得在审判程序中接受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人的接待,不得在审判程序中接受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人的交通、住宿、通讯等方面的安排。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陪审员接受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人的请客、馈赠等表示,或者在审判程序中接受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人的接待,交通、住宿、通讯等方面的安排,影响陪审员执行职务的,依法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陪审员在审判中应当秉公办案,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不得受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扰、操纵和威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综上所述,庭外影响可能导致陪审团的决定无效,但具体情况需考虑。陪审员应当秉公办案,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同时,不得受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扰、操纵和威胁。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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