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珠区人民政府的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人民政府的职责: 1、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市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和审核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稿及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并报备。 3、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