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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如何执行
释义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不需要交纳申请费的。执行后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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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