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耕地归农业局。 农村耕地管理属于当地农业局管理;农村耕地是指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农业局其职能是: 1、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3、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5、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农业局负责的范围有: 1、负责农业(渔业)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渔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政策; 3、指导生态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相关工作。农业局主要做的就是听民声、解民意、纾民困、解民忧。 综上所述,农业局就是负责当地农业的局级机构,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除了农业局之外,还有着林业局、农林局,都是平级的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