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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所有?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归属和管理方式。根据该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土地已经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由各该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如果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则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3、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方案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同享有。具体而言,农村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而所有权由国家代表机关行使。为了解决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土地管理,明确土地权属;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土地维权工作,及时处理土地纠纷。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结语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考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对于已分属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各组织或村民小组管理。乡(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为解决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应加强土地管理,明确土地权属,建立土地登记制度,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强土地维权工作。这些措施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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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