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产前假都只有15天,即从生育之日前15天算起。那么江西产假规定,怀孕妇女满7个月以上有产前假吗?对此,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江西产假规定,怀孕妇女满7个月以上有产前假吗 有产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相关知识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照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三日,七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一日; (三)结扎或者复通输精管的,休假七日; (四)结扎或者复通输卵管的,休假二十一日; (五)怀孕不满三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二十五日;怀孕三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四十二日。 同时接受两种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假期的,由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确需护理的,经手术单位证明,给予其配偶护理假,视为出勤。 接受绝育手术者系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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