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漏水的损失应当由造成漏水损害的侵权人 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人应当立刻停止侵害,将漏水问题维修好,排除妨碍。对于赔偿标准,被侵权人因为漏水所产生的损失,侵权人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