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搭桥的重疾险,被保险公司以“继往”拒赔,是否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若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若保险公司以“继往”或其它无法成立的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受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并依法处理。” 3.《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 综上所述,若被保险人购买的搭桥的重疾险在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被保险公司以“继往”拒赔,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和维权,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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