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耕费是指民政部门给服现役的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的优待金。优待金发放问题因地而易,它是当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劳动力价格确定的。非农户口没有这个名目的补贴。 代耕费是没有规定的金钱数额的,因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相关。代耕费是农村居民义务兵在服兵役期间,有责任田的由其家属承包耕种,享受每亩代耕费若干元,此费由所在村委根据其实际耕地面积确定,并由村委支付兑现。义务兵家属可耕种义务兵个人的承包地,可以减免税费,可以享受优待工分,还可以享有优待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并没有作出作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这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即为无效”,只是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一种指导性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