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杭州购房新政策 |
释义 | 杭州购房新政策 杭州房管局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通知明确规定了限购人群,限购范围,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限购人群 1.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 3.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4.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注: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限购范围 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注:8月11日,临安撤市设区,成为杭州第十区。8月12日,杭州市房管局明确:“由于临安不在原限购政策的范围内,所以即便撤市设区后还是不限购,除非出台新的限购政策,把临安囊括进去。” 注: 1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2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杆杠”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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