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8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