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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务院职位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务院的职位有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第九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协助部长、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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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