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合同名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有效。如果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可以签被代理人的名字,也可以签自己的名字,也可以同时签两个人的名字。按照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吗 如果采用的是书面形式的合同的,合同生效,一般是以书面签字为准。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自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只有一方签字的协议一般没有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结语 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在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中,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只有一方签字,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话,该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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