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必须本人签名吗? |
释义 | 欠条不是本人亲自签字的,欠条无效,当然如自愿追认、认可的,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借条的效力: 1、欠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欠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 2、欠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 3、如果欠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4、应同时收取欠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一、没有手印的欠条有效吗 欠条上不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欠条效力: (1)标题写明“欠条”。 (2)写明欠款原由,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欠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 (6)欠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最好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欠条正文的收尾。 二、写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写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 1、借据应由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名。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贷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还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 4、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款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明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应在借据中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 5、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获得配偶的签名,这对债权人更有保障。为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在法院执行,另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6、若金额较大,可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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