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第二,车辆所有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 、经办人 身份证 明及其复印件。第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新购置车辆应当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第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第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第六, 网约车 平台公司出具的服务协议意向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法律客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