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如何才能提取现金 |
释义 | 医保卡提取现金方法,北京医保卡提取现金方法 1持卡人死亡,医保卡自然而然也就终止了。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料申请将医保卡中的剩余金额提取出来; 2.如果是需要办理医疗保险的一个跨区域转移,可以将医保卡里的金额进行申请提取再转移到外地需接受的医保卡中,这样属于不间断缴纳医保卡,缴费年限还是正常在累积计入; 3.如果持卡人是有移民需要,可以申请进行医保卡提取手续的办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 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 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关联性,又称相关性和证明性。往往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进行审查:第一,所提出的电子证据欲证明什么样的待证事实;第二,该事实是否案件中的实质性问题;第三,所提出的电子证据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多大的实质意义。在讼诉的时候,必须对诉讼事实有关的诸多数据进行重组与取舍,从而达到自己的证明目的。客观性,又称实质性或真实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存在的事实。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做了规定,认为在审查数据电文时 ,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关因素。 现金收据格式,现金收据格式电子版范本 收条的具体格式如下: 1、首部: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尾部: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行政诉讼时电子证据怎么提取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 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 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 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 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关联性,又称相关性和证明性。 往往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进行审查: 第一,所提出的电子证据欲证明什么样的待证事实; 第二,该事实是否案件中的实质性问题; 第三,所提出的电子证据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多大的实质意义。 在讼诉的时候,必须对诉讼事实有关的诸多数据进行重组与取舍,从而达到自己的证明目的。客观性,又称实质性或真实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存在的事实。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做了规定,认为在审查数据电文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因素。 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现金? 公积金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7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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