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尿毒症患者购买了重疾险,但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疾病,是否会获得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约定等待期属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自愿约定,对于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尿毒症患者而言,如果能证明该疾病是在购买保险前已经存在或发生,而非在等待期内发病,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等待期。等待期不得超过180日。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对于等待期前因相同疾病或者症状的医疗费用为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时,应当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所填写的投保单和健康告知书等为依据。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时多付或者少付的,保险人有权补收或者追回多付的部分。 3.《保险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采取减轻损失的措施的,保险人可以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尿毒症患者购买重疾险,在等待期内发病无法获得保障,但如果能证明该疾病是在购买保险前已经存在或发生,将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同时,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时,应当以投保单和健康告知书等为依据,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重要事实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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