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任命规定 |
释义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组织和个人需经相关单位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兄姐或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承担监护责任,需经相关单位同意。 法律分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的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按顺序来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拓展延伸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 精神病人监护人是指被法院或相关机构指定负责照顾和管理精神病人的人员。作为监护人,他们既有权利也有责任。他们的权利包括:代表精神病人行使法律权益、参与制定治疗计划、获得相关信息和记录、保护精神病人的隐私等。同时,监护人也有责任:确保精神病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监督和配合治疗计划的执行、维护精神病人的安全和福祉、协助精神病人融入社会等。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和促进其康复,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关注和照顾。 结语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的选择顺序应为: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经相关部门同意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监护人的身份可分为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和选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权利包括代表精神病人行使法律权益、参与治疗计划等,责任则包括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监督治疗计划执行等,旨在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和促进康复,确保其得到适当的关注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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